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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标准化试点申报信息

2025-04-21 16:10阅读数:90

一、申报总则
本指南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领域》精神要求拟制,旨在供申报单位参考,不代表任何官方或单位立场。二、申报原则
1. 公开自愿:试点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
2. 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突出差异化探索。
3. 动态管理:强化过程监管,注重试点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4. 经验共享:通过国家级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可复制的标准化试点模式。
三、申报领域与方向
(一)智慧农业

聚焦智能温室、植保巡检、精准灌溉、智慧养殖、工厂化生产等场景,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二)碳排放
在重点企业及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低碳/零碳园区标准化试点,探索节能降碳的标准化实施路径。
(三)高新技术
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与产业化深度融合。
(四)服务业
在养老家政、文化娱乐、商贸物流、平台经济等领域,探索服务业标准化与新技术、新模式的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
(五)基本公共服务
立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在公共教育、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开展试点,促进服务均等化。
(六)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聚焦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城市治理、卫生健康等领域,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四、申报条件
1. 主体资格:承担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 领域限制:同一推荐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专项可额外推荐2个),同一领域不超过2个。
3. 工作基础:具备明确的标准化工作规划、专职团队及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申报流程
1. 在线申报:登录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sfq.sacinfo.org.cn),下载《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及《自评表》,按要求填写并上传。
2. 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实施方案、标准体系框架、佐证材料等,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
3. 审核立项:国家标准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2026-2027年试点计划。
六、试点任务与要求
1. 标准体系构建:梳理现有标准,补充制定缺失标准,形成覆盖全流程的标准体系。
2. 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标准实施机制,开展培训、评估和改进,确保标准落地。
3. 需求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标准实施中的问题,为国家标准制修订提供依据。
4. 经验总结推广:通过年度总结、验收报告及经验交流活动,提炼可复制的标准化模式。
七、过程管理
1. 年度总结:承担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经省级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委。
2. 中期评估:国家标准委将组织中期检查,重点评估任务进展及成效。
3. 验收管理:试点期满后,承担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八、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提供政策或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2. 技术指导:国家标准委将分领域组织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推动标准创新与应用。
3. 经验推广:通过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宣传试点成果,扩大示范效应。
九、其他事项
1.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相关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2. 联系方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申报指导,具体联系方式见地方通知。
3. 监督机制:建立试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进展缓慢或未达预期的项目予以通报或撤销。

附件(下载地址)(https://sfq.sacinfo.org.cn)1. 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
2. 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
3. 试点项目验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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