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保密资质申请全过程详解
军工保密资质,全称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保密资格认定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非公有制企业申请保密资格的,限定于申请二级保密资格。
二级保密资格申请要点
一、认证对象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的单位,有两层含义:
1、是指已经承担了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
2、是指合同意向单位已经与承担单位签订了委托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合同意向书。
二、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解读: 从2017年保密资质新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的法人单位成立3年以上要求。很多刚准备申请保密资质但成立时间未满三年的企业如果确定要申请保密资质,可以提前建立保密体系、做好场所、人员及信息化管理,等到成立满3年后就可以递交申请书,减少等待的时间,确保以最短的时间取得证书。
若个别因为改制并购重组型单位,由原成立3年以上的一家或多家单位改制、并购、重组的单位,或者由原单位业务部门剥离成立的新单位,可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程序申请。这种情况更多见于军工企业的重组和并购。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解读: 有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等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解读: 境外直接投资企业不得申请保密资质。境外间接间接投资企业,出资比例采用通行的穿透计算结果,且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解读: 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具体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得是中国公民,没有绿卡,没有涉外婚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解读: 申报单位要有相对固定、符合保密要求的科研生产办公场所(科研生产办公场所应当具有产权证明或者3年(含)以上的租赁合同)。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解读:这里的意思是指申请单位自申请之日以前12个月内,未发生经省(区、市)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以上八条以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三、申报提交的材料
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解读:这里主要是审核申请保密资格单位是否在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以及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情况。
3. 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解读:由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的公司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4. 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解读:申请单位需要提交固定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对于企事业单位租赁的科研生产场所,一般要求合同的租赁期在3年(含)以上。
5. 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解读:建议表应由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部保密工作机构、总承包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者工信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其他部门或单位填写无效;总承包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填写建议表的,应当补充提供能够体现总承包方地位的合同(经脱密处理)等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本建议表无效。
6. 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7. 公司有关人员无涉外关系承诺书;
8.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保密等级建议表如何获取
需要找到可以开具等级建议表的单位进行开具。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五条,可以开具等级建议表的单位分为几类:
1、军队向社会公布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一般限定于申请承制资格或已具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对于非资格审查申请单位向受理点提出保密等级建议申请的,受理点可建议并引导其在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单位正式提交装备承制申请材料后,受理点根据《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初步审核情况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如确需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证书,受理点本级呈批后,开具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待申请单位取得保密资格证书后正式受理。
由院、集团总部保密工作机构开具,才能得到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机构认可。
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这十一家单位的总部保密工作机构可以直接开具等级建议表。
项目总承包单位出具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时,应当明确是否属于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或项目,以及本单位是否属项目总承包方的有关材料,也就是说需要提供经脱密处理的与前面提到的这些部门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等。
军队有关装备部门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装备部,航天系统部,网络系统部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部以及履行武器装备主建职责的中央军委机关相关部门内设机构。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地在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湖南省、云南省、甘肃省已取得军工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在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重新申请军工二级保密资格的,将申请材料中提交的“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调整为“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合同或者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暂停执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
填写等级建议表需要注意的细节
1)建议表应由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部保密工作机构、总承包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者工信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其他部门或单位填写无效。
2)总承包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填写建议表的,应当补充提供能够体现总承包方地位的合同(经脱密处理)等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本建议表无效。
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出具的不同于本建议表格式的密级建议,与本建议表具有同等效力。
4)本建议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项目或产品名称代号等信息涉密的,应当作脱密处理。
5)科研生产(办公)场所地址按照实际场地填写,有多处科研生产(办公)场所的,应逐一填写。
6)已(拟)承担多个项目任务的,只需要填写密级最高的项目任务。
保密等级建议表开具指南
项目来源于军工集团内部时
1.委托方与申请单位签订意向合同;
2.委托方提供本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3.委托方或申请单位到委托方所属军工集团总部保密工作机构开具等级建议表。
项目来源于军方某军兵种时
1.委托方与申请单位签订意向合同;
2.委托方提供本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涉密项目密级证明;
3.申请单位根据项目来源,选择该军兵种相应受理点办理等级建议表。
项目来源于军方,且委托方为总承包单位时
1.委托方与申请单位签订意向合同;
2.委托方提供本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总承包单位身份证明文件(脱密后的总承包合同或军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提供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因总承包合同涉密,须进行脱密处理;
3.委托方出具等级建议表。
保密资质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后,同准备的其他的条件一起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地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有关审查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3.审核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申请书》的填写是否符合《办法》规定填写内容是否属实;
②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③申请的保密资格等级是否以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或产品涉及的最高密级为准;
4.审核部门经审核后,对是否同意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印章,并退送申请单位;
5.申请单位将审核同意的《申请书》直接报送到有关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正式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6.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首先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①受理机构作出受理、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要求补正材料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专用公章。
②对决定受理的单位,受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审查,通过书面审查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共同审批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组成现场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
7.现场审核后,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
①审核不通过,申请单位按照审核意见进行整改;
②审核通过,等待发证。
注:现场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者“中止”。依据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及评分标准,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现场审查通过,450分(不含)以下为现场审查不通过审查中发现申请单位达不到《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的,中止审查。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现场审查中止的,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内容来源:君信企业管理咨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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