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制食用菌中水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如何处罚”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问:
某公司生产的食用菌,经抽样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要求,若对此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依据《食品安全法》还是依据《产品质量法》作出行政处罚?
总局回复:
食品检验不合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处罚。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