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居县生态工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经县政府批准正式发文,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这是浙江省内首个县级生态工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分为县域和乡镇两个层面,由县经信局每年组织实施。《评价办法》的评价指标体系由发展质量水平、生态系统特征、生态环境维持和生态工业管理等四个一级指标(准则层)、10个二级指标(要素层)、20个三级指标(指标层)构成,体现了以提升生态工业发展的质量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构筑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的工业生态系统为主要途径、为维持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基本要求、以生态环境有为管理为保障的系统性生态工业发展思想。通过评价,认清发展中的优势与不足,为做强生态工业指明方向,实现全县生态工业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
近年来,仙居县顺应绿色化新潮流,切实发挥独特的生态优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特色名县、跨越兴县“四大发展战略”,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生态工业体系,生态经济蓬勃发展,发展进入快车道。2015年,仙居成功获批浙江省首个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县和浙江首批生态工业发展试点单位。评价办法的出台既是“两个试点”的要求,也是我县建立特色生态工业发展机制的有益探索,对于充分发挥我县的生态优势,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资源减量化、生产循环化、废物资源化”的县域工业绿色化发展道路,打造引领全省的生态工业发展“仙居模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吴丁一 张韵欣)
(新闻来源:省经信委办公室)